远方信息(300306):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17 02:50:43 来源:火狐官网下载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督管理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做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的策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以上描述的目标提供较为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远方仪器有限公司、杭州米米电子有限公司、远方谱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远方检测校准技术有限公司、美国美确有限公司、天米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远方互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远方电磁兼容技术有限公司、杭州远方显示测量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远方精测技术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体业务及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的策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建设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着重关注的高风险领域最重要的包含:销售风险、合同风险、研发风险、产品质量风险、生产管理风险、财务报告风险、人力资源风险、安全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人,其中独立董事 3名。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的产生与董事资格、董事的权利与义务、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本报告期,董事会依据最新法律和法规对这些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做监督。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职责、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的召集与通知、决议等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有利于充分的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4)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报告制度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上的水准与风险防范能力。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客户中心、研发中心、制造中心、技术质量中心、人力行政中心、财务中心等。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工作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长远的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沿着学习和创新结合的奋斗之路,坚定地走下去。公司将坚持自己独特的“精准致远方”的企业文化,“益世界、美自我、越高远”,坚持扶持100个创业团队“和谐裂变、合伙创业”的先进理念,保持脚踏实地坚定前行的实干精神,延续聚焦主业、促进“内生”的发展的策略,在巩固优势领域的同时,充分的利用自己技术优势,进一步开拓延伸性新兴应用市场,充分的发挥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品牌、技术、资金和人才队伍等所形成的核心竞争力,以“更精准、更精进”为使命,不断地进步,不断开创,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
公司制定了《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总则、根本原则、流程、信息披露的权限与职责、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法律责任等。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严格遵循了国家法律和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相关制度,没再次出现违规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形。
公司建立了顺畅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形式在深交所网站等信息平台发布公司信息,及时报告和沟通信息;建立了投资者来访、来电登记制度,接待投资者的来访和咨询;公司设置举报专线和公开邮箱等方式,对于举报和投诉的事件,能及时、妥善地做出处理,切实保护了广大投资者及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还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会议等形式,确保各类信息的有效传递和沟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细则》等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公司审计部和内控部负责内控审计工作,通过开展审计巡检、专项审计或专项调查等业务,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效率与效果,对企业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做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内控工作质量的持续改善与提高。对在审计或调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依据问题严重程度向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管理层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整改。
公司根据发展的策略,结合人力资源现状和未来需求预测,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等。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才选拔培养管理使用机制、岗位评价体系及合理的企业职位设计、员工工作绩效的评价考核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福利保障机制,形成平等竞争、合理流动、量才适用、人尽其才的内部用人机制,多方位多渠道开展人才储备工作,积极地推进员工培训提升、后备干部竞聘培养、新人师徒结对等氛围,为公司发展提供后劲人资支持。并着力加强对于专业人才和关键岗位员工的管理,确保公司免于技术流失和资金损失,有很大效果预防舞弊事件的产生。
公司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税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中心,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制定了相应的岗位工作说明书,并配备了足够的专职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能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能分开。
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采购部作业指导书》《供应商评审规程》《机械件核价规范》等采购制度,在采购计划和实施管理、供应商管理和付款结算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
公司制定了《生产提供控制程序》《计划管理及工作指导》《物料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生产岗位工作职责权限、车间生产流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相关义务人及义务人职责等方面,规范了公司生产和质量管理,对存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控制。
公司制定了《商务评审、签发、欠款坏账责任承担制度》《物业欠款坏账责任承担制度》《金融事业部欠款发货制度》等对公司业务的销售订单管理、发货配送、客户对账及账款回收等各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提高了公司对销售流程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并不定期依据业务发展补充完善各销售模块应收款催收流程,明确管理责任,防范并降低坏账风险。
公司制定了《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等产品研究、设计与开发方面的制度,对产品研究开发项目立项与审批、项目管理等过程做全面控制。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子公司实行管理控制。依照制度规定内容行使股东各项权利包括从企业规划、资产经营、财务报告、人力资源、信息管理以及关联交易、担保业务等重大事项在内的专项事务,进行审核与报备。对子公司实行管理控制时着重关注和控制财务风险及经营风险,促进子公司的合法经营和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3)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别的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程序; (4)对于期末的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虽未达到重大缺陷标准,但影响财务报告达到合理、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以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会引起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小于营业收入的5%,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小于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3)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4)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4)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如果某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会引起的损失金额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损失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5%,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小于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为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做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明显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明显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